根据《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增加薪级工资的通知》(川人办发[2007]169号)的文件精神,我院在职人员2019年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工作已顺利完成。此次薪级工资晋升的人员范围是我院2018年度教职工年终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。所晋升工资自2019年5月起进入个人工资,同时补发2019年1月至4月的增资额。
组织人事部
2019年5月20日